案情简介
日照患者(女,1955年出生)因胸痛、胸闷等症状于2021年7月19日前往日照某医院就诊,被诊断为纵隔感染、纵隔气肿、食管异物穿孔等病症,随即住院治疗。治疗期间,医院先后安排两次手术,并提及需外请专家协助,但手术过程中出现止血困难、术后感染性休克等并发症。患者于2021年7月21日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,导致患者死亡,经日照医疗纠纷、医疗事故、医疗官司李兆义律师代理后遂提起诉讼,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、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1万余元,并承担诉讼费及鉴定费。
法院审理
案件由专业医疗纠纷代理律师诉讼,经司法鉴定意见显示,患者死因系食管异物穿孔、纵隔感染引发感染性休克合并失血性休克;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,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,过错为次要原因。 患者住院期间,医院虽安排手术,但术中止血措施不当,未及时有效处理并发症,且未能按承诺协调外部专家及时介入。法院采纳司法鉴定意见,认定医院过错为次要原因,酌定承担30%赔偿责任。 判决赔偿总额为25万余元(含医疗费、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等),驳回原告关于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。
法律分析
医方过错分析 1. 手术操作不当 ,根据鉴定意见,医院在手术中未能有效控制出血,导致患者失血性休克。术中止血措施存在技术缺陷,未采取合理应急处理方案。
- 延误专家介入,医院在术中提出需外请专家协助,但未及时落实,导致关键救治时机延误。尤其在二次手术中,未能快速协调专家到场,加重患者病情。
- 术后监护不足 ,患者术后转入ICU,但医院未充分预判感染风险,对术后并发症(如感染性休克)监测及处置不及时,未能有效阻断病情恶化。
- 违反告知义务 ,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多次变更手术方案(如临时取消外请专家计划),但未充分向家属说明风险及替代方案,侵犯患者知情权。
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循诊疗规范,尤其在危急重症处理中需确保技术操作的严谨性,并建立高效的专家协作机制。同时,应加强医患沟通,充分履行告知义务,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法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