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(2020年)第七编 侵权责任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
日照医疗纠纷(医疗诉讼、医疗官司、医疗事故、打官司、医疗损害)律师,-李兆义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(2020年)第七编 侵权责任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
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
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。需要实施手术、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的,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、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,并取得其明确同意;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,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,并取得其明确同意。……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