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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:术后感染致残的赔偿认定与法律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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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案情

某年某月某日,患者王某因先天性心脏病(房间隔缺损)至甲医院就诊,接受经右胸房间隔缺损修补术,术后出院。数月后,王某因手术创口渗液、感染转至乙医院治疗,经多次清创仍未见好转,最终转至上级医院诊断为“右侧胸壁术后慢性感染伴肋骨骨髓炎”,并行感染病灶清除及肋骨部分切除手术。经鉴定,王某因术后感染导致2根肋骨部分缺失,构成十级伤残。王某认为两家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,遂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9万余元。


法院审理

法院受理后,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两家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鉴定。鉴定意见指出@:1. 甲医院过错:未充分告知患者替代治疗方案(如创伤较小的介入封堵术),且术中使用双10号线固定切口,导致术后感染风险增加;2. 乙医院过错:在感染治疗中未及时建议转院,延误病情,导致感染加重。鉴定结论认定两家医院过错与损害后果存在同等因果关系(参与度50%),法院综合案件事实,酌定甲、乙医院各承担25%的赔偿责任。
在庭审中,被告提出抗辩,主张医保报销部分应扣除、护理费标准过高等,但法院未予采纳。法院判决由甲、乙医院各赔偿8.5万余元。


法律分析

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218条,医疗机构因未尽告知义务或诊疗不当导致损害,需承担赔偿责任。本案中,甲医院未充分履行知情同意权,乙医院延误治疗,均构成过错。 本案为日照医疗官司纠纷提供了典型参考,尤其涉及术后感染、多机构责任划分等复杂情形。
本案通过司法鉴定与法律条款的精准适用,明确了医疗机构在诊疗各环节的责任边界,为类似日照医疗损害事故案件提供了重要裁判指引。患者维权时,应注重证据保全,并借助专业律师厘清过错责任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